发票,是纳税人在买卖业务,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而开票。

    发票如此重要!作为财务人员,以下几点问题来一起看看!

1. 这3大常规发票也是最有力的凭证!

2. 易错!这4种情形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!

3. 发票丢了!专票普票不同处理!

4. 注意!这11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

5. 收票时,一定要重点检查7个方面

6. 记住!这20个发票涉税风险点!

7. 善用发票查验真假+开票详细步骤

8. 注意!发票常见的问题


1

这3大种常规发票也是最有力的凭证!


    日常生活中,每个人都离不开发票。发票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最有力证据之一。那发票的种类有哪些呢?三图明了,如下:


微信图片_20210919132533.jpg

微信图片_20210919132547.jpg

微信图片_20210919132551.jpg


2

易错!这4种情形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!


    切记!即使业务属于真实交易的,这4种情形是不能开专票,只能开普票的。如下:

    1、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、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。

    2、销售货物、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,法律、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    3、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:

    1)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。

    2 )纳税人销售旧货,按简易法按3%减按2%缴纳增值税的。

    3)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适用按简易法按3%减按2%缴纳增值税的。

    注意: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可按3%减按2%缴纳增值税,也可放弃减税,按按3%缴纳增值税,并可开专票。

    4、法律、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
3

发票丢了!专票普票不同处理!


    有小伙伴急忙的问,发票丢了怎么办?要去大厅办理吗?现在是不需要的,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。

    具体路径如下: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【特定涉税信息报告】-【发票遗失、损毁报告】。

    专票丢失还要登报吗?专票部分联次丢失如何处理?

    1)发票丢失时,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局,并提交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》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。

    2)同时丢失已开专票或机动车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,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复印件,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。

普票丢失如何处理?有无证明不同处理!

   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,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提交《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》,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。

    1)可与取得证明时: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,并注明原来凭证号码、金额和内容等,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,代作原始凭证。

    2)无法取得证明时:例如火车、轮船飞机票等,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,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,代作原始凭证。


4

注意!这11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


    普票只有名称,没有纳税号,开票信息不齐的,都不能再报销了!还有哪些费用发票也不能再报销了呢?往下看:

    1、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不能报销!

    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取普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

    2、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相符,如没有购进直接虚开,不能报销!

    3、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,不能报销!

    4、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,不能报销!

    如盖章错误(盖得财务章或是公章)、盖章模糊、或未盖发票专用章等。不能报销!

    5、发票适用税率错误的,不能报销!

    6、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票必须备注,否则不能报销!

    7、收到一张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,不能报销。

   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?

新版如图:

微信图片_20210919132556.jpg

    8、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,不能报销

    9、品名笼统的名称内容没有具体明细,不能报销!

    注意: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,开具不实的发票,不能报销。

    10、收到发票附清单,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,不能报销。(

    注意:自行A4纸打印不可报销。

    11、成品油发票没有“成品油”这三个字;“单位栏”、“数量”栏填错;不通开票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,统统不能报销!


5

收票时,一定要重点检查7个方面


    除了以上11种费用发票不能报销外,无论是费用发票还是专票其他发票,财务还要掌握这7个方面来自查!收票时,一定要检查!

    1、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“纳税人识别号”,一律不行!

    2、适用税率错误,一律不行!

    3、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,一律不行!

    4、笼统的开办公用品、食品等名称发票,一律不行!

    5、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,一律不行!

    6、开具汇总办公用品、食品等发票,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》,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,A4纸自行打印的,一律不行!

    例如:在文具店里,买了一些签字笔、笔记本和书架什么的。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、型号、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!

    7、开具培训会议清单,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,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,一律无效!


6

记住!这15个发票涉税风险点!


    经常凌晨开票的小伙伴,要注意了!别以为这个点开票,税局不会发现,大数据下,企业数据信息透明化,更何况开票时间?财务应当合法合规开票,财务避免成为背锅侠!具体发票涉税风险如下:

    风险1:利用免征额临界点达到销售方虚开、购货方虚增成本费用,从而逃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。(小规模月15万元或季45万元的免征额)

    风险2:取得白条入账等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。

    风险3:未按照规定销售方随意作废开具的发票。

    风险4:取得的发票一直未付款或者大额现金支付。

    风险5:经常凌晨开具发票。

    风险6:检查企业之间对开发票问题。

    风险7:未按照规定开具合格的发票。

    风险8:疫情期间免税发票开具错误的问题。

    风险9:发票清单开具错误的问题。

    风险10:金额顶格开票情况。

    风险11:纳税人是否存在购销不匹配、进销项明显异常。

    风险12:大额费用支出发票证据链不充分有可能带来没法税前扣除的风险。

    风险13: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,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,有虚开发票嫌疑。

    风险14: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的时候经常出现作废发票现象,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比例异常。

    风险15: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期内开大额发票,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,并没有经营能力甚至不具备生活能力等,有虚开发票嫌疑。

    风险16:检查舍近求远开票,或者属于货物来源地预警风险。

    风险17:取得税收洼地发票过多的风险。

    风险18:农产品发票的风险。

    风险19:检查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。从自然人处取得大量或大额代开普票风险指标。

    风险20:特别提醒:取得“咨询费”、“推广费”、“会务费”、“办公品”、“食品”、“材料”、“配件”、“日用品”、“劳保品”等笼统项目的发票,应注意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!


7

善用发票查验真假!附上详细开票步骤!


    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(https://inv-veri.chinatax.gov.cn),对新系统开具的专票、普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普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。


微信图片_20210919132602.jpg

    那么发票如何勾选确认?


    取得发票的单位可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(https://fpdk.shanghai.chinatax.gov.cn/)进行发票勾选确认。以上海为例,如图:


微信图片_20210919132605.jpg


8

注意!发票常见的问题


    讲那么多发票相关事项,是不是发票其他方面问题还没解决?比如盖章、发票已低开,怎么开红字发票等等?莫着急,我们一起看!


    1、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?

    不可以。发票只盖清晰的发票专用章。

    2、开具红字发票有时间限制吗?

    没有时间限制,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。

    3、取得了税率填错误的普票,应该如何处理?

   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,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”。因此,可将已取得的发票退回销售方,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。

    4、若购方专票已经抵扣,如何开具红字发票?

    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,可在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《信息表》,在填开《信息表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,应暂依《信息表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《信息表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
    5、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,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?

    根据相关规定,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的,由购买方根据问题4处理后,销售方可开红字发票,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(发票及抵扣联)交给购买方。

注意:其他情形,并未做明确规定的,应与《信息表》保持一致,销售方开具《信息表》的,红字发票不需交给购买方,购买方开具《信息表》的,红字发票需交给购买方。

    6、我是一般纳税人,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。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,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?

    根据相关规定,转登记纳税人,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,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。

   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,发生业务交易的,应当按征收率开票;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,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;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局申请代开。


    以上关于发票常规及哪些发票不能再报销等事项,你都掌握了吗?